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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照“路线图” 落实“责任状” 我市脱贫攻坚目前进展如何

    信息发布者:和林兵哥
    2020-03-18 10:52:58    来源:农村工作委员会   转载

    2018年是我市脱贫攻坚的决战之年,肩负着“人脱贫、村出列、县摘帽”的重任。4月26日,在自治区脱贫攻坚推进会上,我市向自治区党委、政府递交了脱贫攻坚责任书,明确了2018~2020年脱贫攻坚总体目标任务。2018年,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贫6420人,53个自治区级贫困村出列,武川、清水河县摘帽退出。完成未脱贫贫困户1030户的危房改造,完成155人的易地搬迁,完成武川、清水河县2个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的建设。

    自治区脱贫攻坚推进会后,市委、政府先后召开了6次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并及时调整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强化各级各部门责任意识,市委、政府明确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深刻警醒,认真领会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的要求;二是要聚焦问题、正视差距,把动真碰硬、真抓实改的部署贯彻好、落实好;三是要突出重点、把握标准,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措施实施好、推动好;四是要勇于担当、迎难而上,把强化领导、改进作风的责任承担好、传导好。

    精准推进建档立卡工作。2017年末,按照自治区要求,组织各旗县区认真开展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工作。对全市农村常住人口进行摸底核查,共计236635户620202人。严格执行识别标准和程序,确定2017年末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999户10149人。2018年,我市结合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和脱贫攻坚专项整治工作,进村入户摸清底数,完善动态数据调整,及时开展建档立卡数据信息调整和补录工作。建立健全行业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及时印发《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与行业部门数据进行信息比对的通知》,并召开联席会议,由市农委牵头成立3个联络组,与公安、人社、国税、地税、民政等10个行业部门进行数据对接,对全市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149人与各相关行业部门进行数据信息比对。

    精准推进财政扶贫资金投放及管理。2018年初,共计下达财政扶贫资金28813.5万元。组织武川、清水河县做好2018年涉农涉牧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盘活资金存量。制定了《扶贫项目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储备好扶贫帮扶项目,规范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着力解决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等问题。加大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督查力度,由市审计局、农牧业局、农委抽组专人成立扶贫资金督查工作组,对全市2017~2018年扶贫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开展专项督查工作。

    精准推进帮扶“优势产业”。立足资源禀赋,大力培植发展食用菌、马铃薯、设施农业、小杂粮、紫花苜蓿、甜玉米、草产业、扶贫林果基地以及奶牛、肉羊、肉牛、肉驴、生猪养殖等13种特色种养殖业,产业集群化发展带动贫困户稳定增收。截止目前,全市共投入产业资金1.8508亿元,共实施产业扶贫项目91个,重点对全市未脱贫10149人进行产业扶持,兼顾巩固提高已脱贫享受政策的28342人。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按照“一村一品、一村一业、一户一策、一户一法”的原则,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模式,完善利益分享机制,提升产业扶贫的可持续性,确保贫困户稳定脱贫、长期受益。

    大力推进金融富民扶贫工程。2018年,在武川、清水河两县作为自治区金融富民扶贫工程试点的基础上,投入金融扶贫资金2700万元,扩大到了5个农业旗县,力争按照1比10放大到2.7亿元。目前,武川、清水河县累计贷款金额13789.2万元,覆盖农户2678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94户贷款1575万元。土左旗、托县、和林县已制定实施方案,并从优选择合作银行,开始实施金融扶贫工作。

    全面开展保险助推脱贫。引导推动保险业充分发挥风险保障、社会管理、经济补偿等特有功能,提高贫困人口风险抵御能力。2018年,投入专项扶贫资金2000万元,覆盖全部享受扶贫政策贫困人口38491人。

    精准推进易地搬迁工作。一是严格按照自治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方案》,本着“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方针和“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原则,抓住“建房、搬迁、就业、保障、配套、退出”等关键环节,稳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逐步完善后续保障措施。二是严控易地搬迁“三条红线”。严控住房面积,把控贫困户负债风险,稳控住房质量安全及有效封堵。截止到5月末,我市共完成易地搬迁4888人。其中:武川县2051人,清水河县2254人,和林县583人。目前,尚有清水河县153人未搬迁入住,计划年末全部完成。

    精准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出台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关于调整精准扶贫对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补充保险待遇的通知》,在国家、自治区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出台的“两提高,两降低”基础上再次提高待遇水平,通过医保系统比对,我市未脱贫10149人参保率为100%。2018年第一季度,住院973人,医疗保障674万元,人均享受6927元。

    精准推进社会保障兜底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已纳入农村低保的贫困人口4888人。为精准推动扶贫与低保“两项制度” 衔接,目前,市民政局正组织工作人员入村入户进行调查摸底,确保应保尽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大力推进就业扶贫工作。把就业扶贫与农村人居综合环境整治相结合,截止目前,投入公益性岗位扶贫资金1048.5万元,增加了3450公益性岗位,不仅为贫困人口在家门口提供了就业机会,农村人居综合环境不同程度的得到了改善。

    深入推进贫困户危房改造。按照《呼和浩特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对4类重点对象开展摸底识别认定,建立台账。旗县区住建部门住建部门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评定办法组织开展农村危险房屋鉴定和登记统计工作,对列为危房改造任务的对象迅速开工建设进行改造。

    完成光伏扶贫建设任务。6月26日,华能武川县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MW光伏扶贫电站建成投用,正式并网发电。该项目是我市首个并网发电的光伏扶贫项目,项目投资0.7亿元,建设地点位于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西乌兰不浪镇。6月28日,清水河县五良太乡康圣庄村5MW扶贫光伏发电建成投用,正式并网发电。项目投资0.385亿元,建设地点位于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五良太乡康圣庄村。15MW光伏扶贫项目建成并正式并网发电,标志着我市光伏扶贫项目正式投入运营。  

    加大教育扶贫力度。以“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为工作目标,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扎实推进教育脱贫各项工作。健全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完善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全覆盖资助体系,实现贫困家庭在校学生应助尽助,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失学,不让一户脱贫户因学返贫。改善办学条件,推动贫困地区学校标准化建设,确保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到2020年接近或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认真做好我市贫困县、贫困村退出工作。印发《呼和浩特市贫困县退出市级初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呼扶组发〔2018〕27号)和《呼和浩特市贫困县、贫困村退出程序的通知》(呼扶组发〔2018〕28号),成立呼和浩特市贫困县退出初审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规范退出程序,确保退出程序完整,结果真实。2018年7月15日—7月23日对清水河县贫困县退出进行了市级初审.

    精准推进社会扶贫工作。一是协调中央国家机关加大帮扶力度。加强与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对接,投入资金500万元,目前到位300万元。该公司现已2次深入武川县调研商讨扶贫工作。二是精准选派人员,强化定点帮扶工作。明确2位省级领导和40位市级领导,每人结对帮扶5户贫困户。40位市级领导牵头联系41个乡镇、165个单位帮扶205个村、5840名干部“一对一”帮扶4999户贫困户。所有市级领导深入联系乡镇和包扶贫困户调研慰问并召开调度会,纵深推进脱贫攻坚。市直所有承担扶贫任务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帮扶工作,截止6月底共投入帮扶资金1723.2万元(含实物折款)。三是精准调整优化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调整派驻旗县5个督导组,全部由副处级(正处级后备干部)担任组长。调整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原则上由科级后备干部担任。

    精准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成立了京蒙扶贫协作工作领导小组,拟定京蒙扶贫协作三年行动方案,签订《全面深化京蒙扶贫协作2018年行动协议》、《京蒙劳务协作扶贫行动协议》。2019和2020年共储备项目39个。目前,京蒙帮扶第一批项目资金1220万元已经到位,共涉及6个项目。第二批帮扶项目计划已申报,总资金804万元,共涉及6个项目。

    精准推进“百企联百村”工作。召开了呼和浩特市“百企联百村”精准扶贫工作会议,印发我市《“百企联百村”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明确229家企业帮联205个重点村。自“百企联百村”精准扶贫启动以来,部分企业先行先试,积极与帮扶村对接,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拟定帮扶计划,制定帮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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