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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农业农村部28个重点农业扶持项目》

    信息发布者:和林兵哥
    2020-03-17 09:24:18    来源:腾讯   转载

    摘要

    新闻《2020年农业农村部28个重点农业扶持项目》《又一项补贴来了!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范围内实施!最高补贴20000元》

    编者按:根据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的部署要求,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0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也叫农业农村部一号文件;同时,根据农业农村部的一号文件精神,农业农村部各个科室相继引发了各科室的2020年工作要点,落实部署全年开展实施的重点项目及任务;现把重点支持发展的项目刊登如下。我一直认为,县农业农村局、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争取国家农业项目是一件大事,利用国家无偿资金发展事业,是最大的利益。所以,这些项目你能承担吗?如果能就马上申请行动吧。

    1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

    根据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印发《2020年乡村产业工作要点》部署要求,2020年,扶持并推介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原料基地共建、资源要素共享、联农带农紧密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可细分为:

    支持以多主体参与、产业关联度高、辐射带动力强的大型产业化联合体;

    支持以产业园区为单元,园区内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民合作社和农户分工明确、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中型产业化联合体;

    支持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采取订单生产、股份合作的小型产业化联合体。

    2

    农业产业强镇项目

    农业产业强镇项目

    根据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印发《2020年乡村产业工作要点》部署要求,2020年,认定一批成效显著的农业产业强镇。

    根据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印发《2020年乡村产业工作要点》部署要求,2020年,认定一批成效显著的农业产业强镇。

    依托镇域资源优势,聚集资源要素,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建设一批基础条件好、主导产业突出、带动效果显著的农业产业强镇,培育乡村产业“增长极”。

    目前2018年和2019年各认定一批,2020年第三批产业强镇项目,正在申报。

    3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项目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项目

    根据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印发《2020年乡村产业工作要点》部署要求,2020年,农业农村部将认定一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

    根据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印发《2020年乡村产业工作要点》部署要求,2020年,农业农村部将认定一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

    以资源集聚区和物流节点为重点,促进产业前延后伸、横向配套、上承市场、下接要素,构建紧密关联、高度依存的全产业链,培育生产、加工、流通、物流、体验、品牌、电商于一体的产业集群,打造乡村产业发展高地,建设乡村产业集群。

    4

    农产品初加工项目

    根据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印发《2020年乡村产业工作要点》部署要求,,2020年,农业农村部继续支持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建设补助;

    鼓励和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保鲜、储藏、分级、包装等设施建设,促进农产品顺利进入终端市场和后续加工环节。

    同时支持发展粮变粉、豆变芽、肉变肠、奶变酪、菜变肴、果变汁等初级加工产品项目;

    农产品初加工补助项目,每个地方每年都有补贴,一定要积极申报;

    5

    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

    根据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印发《发展规划司2020年工作要点》部署要求,2020年,创建和认定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引导各地梯次推进国家、省、市县产业园建设;同时,总结不同区域、不同产业类型的产业园范例,发布产业园发展报告。

    目前全国已批准创建四批107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2020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继续支持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

    6

    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

    根据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印发《发展规划司2020年工作要点》部署要求,2020年,制定《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实施分工方案,开展数字农业建设试点,打造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和数字农业创新中心。

    实施数字农业农村规划,整合资源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建设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和数字农业创新中心,开展数字农业试点,加快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集成应用。

    7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

    根据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2020年继续组织认定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此项目有国家发改委负责组织实施。

    8

    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项目

    根据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印发《2020年乡村产业工作要点》部署要求,,2020年,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引导各地建设特色粮、油、薯、果、菜、茶、菌、中药材、养殖、林特花卉苗木等种养基地。创新发展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建设绿色化、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完善仓储加工物流等全产业链条,加强质量管控和品牌宣传,提升优势特色产业的质量效益水平。

    9

    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

    根据农业农村部2020年一号文件部署要求,2020年继续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加快国家农业种质资源库(圃、场、区)建设,落实制种大县奖励政策,提升优势制种基地建设水平,扶持创新型种业企业发展。推进重要粮食作物和畜禽水产良种联合攻关,强化植物新品种保护。

    10

    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

    根据农业农村部2020年一号文件部署要求,2020年,支持发展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强对中小养殖场户帮带和技术服务。落实好环评、用地、信贷等各项扶持政策,加快清理超范围划定的限养禁养区,及时监测生猪补栏增养情况。

    加强对中小养殖场户帮带和技术服务。加快优化猪肉供应链,引导屠宰加工向养殖集中区转移,促进“运猪”向“运肉”转变。推动生猪扶持政策拓展覆盖畜牧业,支持禽类、牛羊生产。

    11

    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项目

    根据农业农村部2020年一号文件部署要求,2020年,继续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全面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依法核发养殖证;重点发展池塘工程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稳步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和大水面生态渔业,鼓励发展碳汇渔业,支持深远海养殖业发展。规范有序发展远洋渔业。

    12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根据农业农村部2020年一号文件部署要求,2020年,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完成8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和200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建设旱作梯田,加快三江平原地下水超采田间配套工程建设。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清查,建设农田管理大数据平台,加快推进统一上图入库。修编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分区域、分类型制定建设标准。持续开展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推动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设施管护机制。

    13

    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项目

    根据农业农村部2020年一号文件部署要求,2020年,认定第四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14

    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项目

    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印发《发展规划司2020年工作要点》部署要求,2020年,开展绿色技术综合试验,布局建设一批长期固定观测试验站,探索建立绿色农业技术、标准、产业、经营、政策、数字体系,总结形成一批不同生态类型不同作物品种的农业绿色发展典型模式。

    15

    “一村一品”示范村镇项目

    根据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印发《2020年乡村产业工作要点》部署要求,2020年,认定第十批“一村一品”示范村镇;

    优化特色产业布局,建设一批产值超100亿元的特色产业集群,打造一批产值超50亿元的特色产业强县、超10亿元的特色产业强镇、超1亿元的特色产业强村。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特”“一县一业”“一省一业”发展格局。

    16

    信息进村入户项目

    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印发《发展规划司2020年工作要点》部署要求,2020年,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

    17

    农机购置补贴项目

    根据农业农村部2020年一号文件部署要求,2020年,完善优化农机购置补贴,加大对畜禽水产养殖、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和丘陵山区贫困地区机械设备补贴力度。加快建设农机具库棚及烘干机塔,遴选推广生猪生产机具装备,建设饲草料加工、饲喂、环境控制、粪污处理等设施。

    18

    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

    根据农业农村部2020年一号文件部署要求,2020年,农业农村部将启动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以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鲜活农产品主产区为重点,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落实优惠电价等措施,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建设一批田头仓储保鲜、分拣包装、产后初加工等设施,提升农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能力。

    结合“菜篮子”工程,支持在大中城市建设一批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打造区域农产品冷链物流枢纽,提升肉奶、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供应能力。

    19

    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和精深加工示范基地项目

    根据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印发《2020年乡村产业工作要点》部署要求,,2020年,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发布农产品加工业100强企业。

    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和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在农畜产品优势区,建立标准化原料基地,打造“第一车间”“原料车间”和“粮食车间”;提升加工深度,引导龙头企业建设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和精深加工示范基地,增加精深加工产品种类和产品附加值,推动加工企业由小变大、加工程度由初变深、加工产品由粗变精。

    20

    区域性农产品加工园项目

    根据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印发《2020年乡村产业工作要点》部署要求,2020年,建设并推荐一批产值超10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园。

    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农产品加工园区。支持河南驻马店、黑龙江肇东建设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引导地方建设一批区域性农产品加工园,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农产品加工园体系,构筑乡村产业“新高地”。

    21

    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项目

    根据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印发《2020年乡村产业工作要点》部署要求,2020年,农业农村部开展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建设。按照区域、国内、世界三个等级资源优势要求,建设一批资源独特、环境优良、设施完备、业态丰富的休闲农业重点县。

    22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项目

    根据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印发《2020年乡村产业工作要点》部署要求,2020年,认定一批“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美丽休闲乡村;

    开展“最美乡创、乡红、乡艺、乡厨、乡贤、乡社、乡品、乡园、乡景、乡居”等“十最十乡”推介活动。

    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乡村民宿、农耕体验、农事研学、康养基地等,打造特色突出、主题鲜明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

    23

    国家农村创业创新项目

    根据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印发《2020年乡村产业工作要点》部署要求,2020年,培育并认定一批国家农村创新创业导师。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支持本地农民兴业创业,引导农民工在青壮年时返乡创业,将返乡创业农民工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

    24

    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项目

    根据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印发《2020年乡村产业工作要点》部署要求,2020年,遴选并推介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0强,推介一批龙头企业典型案例和全国优秀乡村企业家。培育一批有基地、有加工、有品牌的大型农业企业集团。

    25

    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

    根据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印发的《2020年种植业工作要点》部署要求,2020年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实施范围向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等区域倾斜,

    试点作物:从苹果、柑橘、蔬菜、茶叶向其他具有地方特色、节肥潜力大的园艺作物拓展。在果菜茶优势产区内的畜禽养殖大市开展替代试点。

    26

    粮改饲试点项目

    根据农业农村部2020年一号文件部署要求,2020年,以北方农牧交错带为重点扩大粮改饲面积达到1500万亩。

    27

    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项目

    根据农业农村部2020年一号文件部署要求,2020年,全国建设100个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28

    耕地轮作休耕试点项目

    根据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印发的《2020年种植业工作要点》部署要求,2020年,实施轮作休耕试点面积3000万亩以上,以轮作为主、休耕为辅,扩大轮作、减少休耕。稳定东北地区玉米—大豆为主的轮作面积,重点扩大长江流域和黄淮海地区水稻—油菜、玉米—大豆或花生等轮作规模,适当扩大西北地区小麦—薯类或豆类、玉米—豆类等轮作规模。

    《又一项补贴来了!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范围内实施!最高补贴20000元!》(火爆农资招商网)

    三部门联合出台指导意见

    实施农机报废补贴 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近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商务部三部门办公厅联合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农机超期服役问题,出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引导各地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进度,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

    《意见》指出,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业机械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

    《意见》明确了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的主要内容。

    一是实施范围和补贴对象。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在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范围内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也可结合实际,选择部分市县(场)先开展试点再逐步扩大实施范围。中央财政从农机购置补贴中安排资金,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报废更新老旧农机给予适当补助。

    二是补贴种类和报废条件。补贴报废农机种类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等。补贴的报废农机应当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需要提供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报废农机的使用年限等技术条件由各省参照相关机械报废标准确定。

    三是补贴标准和回收企业。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补贴与更新补贴两部分构成,报废部分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商财政部门确定,更新部分补贴标准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报废农机回收企业以各地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为主,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其他企业或合作社也可以承接农机回收业务。

    《意见》强调,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完善操作措施。强化服务意识,鼓励采取“一站式”服务、网上办理等便民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要做好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信息平台的衔接,加快实现回收拆解等信息与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补贴申请资料校核效率。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农办机〔202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商务主管部门,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进度,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规政策要求,我们共同制定了《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

    2020年2月19日

    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和农机购置补贴有关实施指导意见等法规政策要求,为做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制定本意见。

    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通过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努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

    实施范围和补贴对象

    中央财政从农机购置补贴中安排资金,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对农民报废老旧农机给予适当补助。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在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范围内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以下简称“各省”)也可结合实际,选择部分市县(场)开展试点再逐步扩大实施范围。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补贴种类和报废条件

    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报废农机种类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等,具体补贴种类由各省结合实际从中选择确定。补贴的报废农机应当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需要提供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报废农机的使用年限等技术条件由各省参照相关机械报废标准确定。对未达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的农机,允许申请报废补贴。

    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部分补贴与更新部分补贴两部分构成。报废部分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商财政部门确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报废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详见最后附表1)各省可在此基础上归并或细化类别档次,确定具体补贴额。其他农机报废补贴额原则上按不超过同类型农机购置补贴额的30%测算,并综合考虑运输拆解成本等因素确定,单台农机报废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在多个省份进行报废补贴的农机,相邻省农业农村部门应加强信息沟通,力求补贴额相对统一稳定。更新部分补贴标准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回收企业

    报废农机回收企业(以下简称“回收企业”)应以当地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为主,也可选择依法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其他企业或合作社。具体由各省农业农村部门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回收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的规定,按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开展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工作。

    操作程序

    (一)报废旧机。机主自愿将拟报废的农机交售给回收企业。回收企业应当核对机主和拟报废的农机信息,向机主出具《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样式)》(见附表2,以下简称《确认表》),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提供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回收企业及时对回收的农机进行拆解并建立档案,对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发动机等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拆解档案应包括铭牌或其它能体现农机身份的原始资料,保存期不少于3年。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对回收企业拆解或者销毁农机进行监督。

    (二)注销登记。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机主持《确认表》和相关证照,到当地负责农机牌证管理的机构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相关机构核对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后,在《确认表》上签注“已办理注销登记”字样。

    (三)兑现补贴。机主凭有效的《确认表》,按当地相关规定申请补贴。当地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财政部门向符合要求的机主兑现补贴资金。各地可结合实际,设置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的农机数量上限。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按照报废补贴机具总量不超过购置补贴机具总量的原则,合理确定年度报废补贴农机数量。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商务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细化完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要加强政策宣传,扩大公众知晓度。大力推行信息公开,对享受补贴的信息进行公示,对实施方案、补贴额、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监督。要加强补贴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能力。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二)推行便民服务。各地有关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式,鼓励采取“一站式”服务、网上办理等便民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要做好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信息平台的衔接,加快实现回收拆解等信息与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补贴申请资料校核效率。鼓励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农机维修企业、农机合作社合作开展农机报废回收工作,鼓励回收企业上门回收、办理业务。允许机主购买与报废种类和数量不同的农业机械。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省要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纳入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内容,强化结果运用。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监管。对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具,各省要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严格加强监管,严查虚假报补等骗套补贴资金的违规行为,严惩违规主体。发现回收企业存在违规行为,应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通报、暂停参与补贴实施并限期整改、禁止参与补贴实施等措施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企业、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要参照农机购置补贴的有关规定和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四)及时报送情况。各省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印发本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并抄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商务部。要加强实施进度统计分析,严格执行进度季报制度,做好半年和全年总结分析,每年7月10日和12月10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和全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总结。

    附表:1.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中央财政资金最高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2.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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